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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 2018第十届江苏省园博会志愿者标识、口号征集(6月4日)

更新时间:2018-05-16 信息来源:永州岛


  2018第十届江苏省园博会,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省住建厅、省农委和扬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将于2018年9月28日-10月28日在扬州枣林湾举办。本届园博会博览园占地面积120公顷,以“特色江苏·美好生活”为主题,会期一个月。

  届时,广大志愿者将成为省园博会中最亮丽的青春风景线。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打造省园博会志愿服务品牌,进一步宣传和推介园博盛会,“两园”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省园博会志愿者标识、口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2018年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志愿者标识、口号

  二、参与范围

  国内外关心支持2018年江苏省园艺博览会的团体组织及个人均可免费报名参加。

  三、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自2018年5月15日上午9时开始,于2018年6月4日18时截止。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征作品,主办单位将不予接收。

  四、作品要求

  志愿者标识

  主题明确

  凸显志愿服务精神,体现2018年江苏省园艺博览会的办会理念。需围绕“特色江苏·美好生活”主题,既要深刻展现园艺博览会的本质属性,也要彰显扬州深厚的园林园艺底蕴,突出仪征山水、生态资源优势,传递人与自然和谐友好相处的理念,融汇绿色生态、自然田园、诗意生活、多彩园博等要素。

  标识设计

  标识设计中可以与第十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的会徽吉祥物,进行结合体现或者分开体现,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简洁明了,样式新颖,视觉形象鲜明,贴近志愿者群体,简洁明快,便于记忆,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适当包含本土文化内涵,用色需与省园博会会徽、吉祥物颜色保持一致,不宜超过3种。

  作品具有普适性

  作品具有普适性,便于制作,便于在宣传品(PPT、海报、喷绘、文案封面等)及印刷制品(马甲、帽子、名片、大小信封、徽章、证书、简报等)中应用,展览展示、门户网站、微信等载体,在重大活动、公共建筑、城市窗口、公共设施、城市宣传等各方面宣传使用时自然协调、和谐相融。

  需附说明

  标识的设计需附说明,说明应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为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衍生产品设计

  根据标识设计方案,设计志愿者徽章一套(每套10个)、志愿者服装一套、帽子一套,作为衍生产品,形状、格式不限。

  志愿者口号

  围绕主题

  志愿者口号要紧紧围绕主题,立意鲜明,含义深邃,彰显地域特色,体现扬州水平,传递健康生活、和谐发展的理念。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与2018年江苏省园艺博览会“特色江苏·美好生活”主题相契合,充分表现志愿者风采。

  普遍认同感

  口号设计要简洁、响亮、易记,内涵深刻有新意,时代感强,具有普遍认同感。

  较强传播力

  表达上句式不限,可以为一句话、一组词,也可以是对仗句。文字可以为中文、英文或者中英文结合,要求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冲击力,具有较强的传播力,适用于对外宣传推介。

  五、投稿方式

  1.参评个人(团体)可向标识、口号中的一个或多个类别投稿,每类作品不超过3件;一组多幅的,按一件作品计算。

  2.参评作品可为绘图手稿,也可为图片(JPG格式);作品尺寸为A4幅面,横、竖版本不限。

  3.参评个人(团体)通过递交、邮寄或电邮的方式,提交参赛作品和《2018年江苏省园艺博览会主题形象应征说明书》(详见阅读原文)。作品和说明书不全者,视为不合格作品,不予参评。邮寄或电邮请注明“2018年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志愿者主题形象征集”字样。

  邮寄地址: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枣林湾游客服务中心

  联系人:卞吉

  电话:18206185568

  电邮:478310986@qq.com

  六、评选及奖励

  征集分标识、口号两个类别评选,标识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15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5000元。口号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500元。以上均颁发获奖证书。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行纳税。

  七、特别声明

  1.参评作品须为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参评者需在报名时提供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承诺书)。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凡参赛作品涉及法律、社会等问题,均由参评者自行承担后果。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参评者拥有参评作品的署名权,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3.本次征集免收报名费、评审费,来稿的邮寄等费用由参评者自理。参评作品不再返还,请参评者自行保留底稿。

  4.主办方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

  5.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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