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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征集活动(9月20日)

更新时间:2018-08-17 信息来源:永州岛


01

征集内容

1.金秀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2.金秀旅游主题形象LOGO

3.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吉祥物

02

征集范围

境内外热爱、支持和关心金秀旅游的组织或个人(参与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组织及工作人员除外)。

03

征集作品要求

一、金秀旅游形象宣传口号要求

1.主题突出。能全面反映金秀旅游形象及旅游主题,充分体现金秀旅游的基本内涵、资源优势、产品特色和文化精髓,体现时代特征和国际视野,符合社会认知和游客期望。

2.文字凝练:要求不超过15个字,体现特色性、传播性、唯一性、差异性,文辞大气,响亮有力,便于记忆,朗朗上口,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适合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

3.释义准确:既符合旅游宣传的一般要求,能够激发游客强烈的旅游欲望,又有别于其他地区宣传口号,具有独创性。作品投稿人需对所提交作品做出简要阐释,说明具体含义或寓意(200-300字)。

二、金秀旅游主题形象LOGO要求

1.作品需要体现“金秀旅游”的特色,主题鲜明、创意新颖、色彩明快,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

2.主题形象LOGO具有强烈的可辩识度和视觉感染力,大众认同度高,图案结构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和印刷,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设计作品能够在各类媒体、旅游商品、旅游宣传册等方面应用。

3.主题形象LOGO设计作品必须是矢量图,应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要有延展性,适合动画、Flash创作、便于纪念品或伴手礼的设计制作。

4.释义准确:同时须分别附上LOGO创意解释说明,字数不超过200字。

三、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吉祥物

1.征集作品既可以是单件,也可以是系列产品。应紧扣金秀旅游主题和方向,不得出现黄色、暴力、宣传邪教或迷信等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的内容等。

2.所有征集作品必须是未申请专利或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原创作品,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或市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已被其他地区使用过或在其他地区曾经发表过的作品不得参与征集。凡征集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征集作品必须依托金秀旅游文化内涵、自然景观、人文风情等地域文化特色及知名景点、旅游产品、民族特色等旅游资源,要求结构严谨、文化内涵深厚、具有实用与可生产性。

4.征集作品一律提交电子稿件,如有生产实物,可一并提交实物图片及设计图,文件规格为JPG图片格式,精度不低于300dpi,每张图片的尺寸不小于A4幅面。

5.每件作品须同时分别附上创意解释说明,字数不超过200字。

04

征集截止时间

2018年9月20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件、稿件收到日期为准)。

05

征集方式

1.公开进行旅游主题形象有奖征集。

2.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专家作为评委,评选出入围作品,并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金秀旅游形象宣传口号、金秀旅游主题形象LOGO和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吉祥物获奖作品各一个(组),获奖作品将作为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向外宣传推广所用。

3.评选结果将在金秀县人民政府网站、大瑶山宣传官微、金秀大瑶山旅游官微等官方平台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

06

投稿方式

1.关注“金秀大瑶山”微公众号号→编辑发送消息:宣传语语+创意说明+名字+电话(仅限金秀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2. 纸质作品投稿:作品用A4纸张打印,邮寄至广西来宾市金秀县金秀镇解放路206号(金秀县旅发委收),信封上请注明“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征集征集活动”字号。

3.电子邮件方式投稿:作品请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214670212@qq.com,来稿请在主题上注明“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征集征集活动”字样;

4.所有投稿必须附上姓名、性别、单位、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等真实信息;

5.每人每项最多可投3条。

07

奖项设置

为推动此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的开展,提高创作者参与的积极性,本次活动设置奖励:

1.金秀旅游形象宣传口号、金秀旅游主题形象LOGO、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吉祥物分开设奖项。

2.经主办方组织评选,金秀旅游形象宣传口号、金秀旅游主题形象LOGO、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吉祥物各评出三件(组)入围作品,入围奖金1000元;从金秀旅游形象宣传口号、金秀旅游主题形象LOGO、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吉祥物入围作品中评出每项各一个设计奖,奖金5000元。

08

征集须知

1.征集作品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进行申报,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2.金秀旅游形象宣传口号、金秀旅游主题形象LOGO、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吉祥物的设计作品可组合投稿,也可单项投稿。

3.应征作品属应征者自主原创作品,符合国家著作权法等相关规定。凡有抄袭、借用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追回奖金和证书。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4.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单位的要求修改完善,并有权在相关活动中推广使用(包括展览、出版物、宣传品、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5.所有应征作品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6.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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