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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通报8起农村水利、道路工程项目突出问题典型案件

更新时间:2018-10-20 信息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冷水滩区纪委监委通报了8起农村水利、道路工程项目突出问题典型案件。

1.黄阳司镇原五里坪村村支书、村主任唐嗣贵虚报水利工程项目,挪用一事一议资金的问题。2011年11月5日,唐嗣贵利用职务便利,虚拟《五里坪村山塘清淤合同》,从黄阳司镇财政所领取资金1万元,扣除4000元的协调费、1200元的招待费及560元的开票的税费,唐嗣贵实际领取4240元。唐嗣贵领取的4240元不能说明去向;2012年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3日期间,唐嗣贵同村支两委人员从黄阳司镇财政所领取一事一议资金147000元,将其中的29380元挪作村里日常开支。2017年12月18日,唐嗣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蔡市镇原全福村村支书张云能套取山塘维修项目资金的问题。2015年7月,蔡市镇原全福村二组村民张华荣、张小红承包了三联村原全福村甘塘冲塘维修加固工程并签订了合同,验收后,该工程实际结算价为2万元。2016年2月,张云能和时任村主任张国政、村妇女主任张永香将合同上及结算清单上工程价提高到33860元,并到村账代管中心报帐。2016年3月14日村账代管中心将该3万元工程款打入张华荣个人存折账户,张云能付工程款2万元,另付税款900元,结余9100元。张云能未将9100元上缴村账代管中心,而是挪用于村级财务运转经费。2018年7月3日,张云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花桥街镇坪塘村村主任助理周进礼违规承揽山塘维修项目的问题。周进礼任坪塘村鸟塘组组长、坪塘村委会秘书期间,默许妻子周锦华分别以村民小组、村委会名义向上级申请山塘维修资金共6万元。资金到位后,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议的情况下,周锦华、周进礼直接承揽了山塘维修工程项目谋取私利。2018年5月9日,周进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花桥街镇坪塘村村支书周小平违规建设山塘维修项目的问题。2015年10月27日,原坪塘村委会秘书周进礼妻子周锦华利用周进礼任坪塘村村秘书保管公章的便利,在没有通过村支两委会议研究情况下,私自以坪村村委会名义申请山塘维修资金2万元。款项到位后,周小平在没有经过村支两委研究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签署“同意开支”的意见,该款项直接拨付到周锦华个人账户。周锦华未经过村支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将该款项用于鸟塘组山塘维修,周小平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5月9日,周小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花桥街镇金山岭村负责人周友华私存山塘维修款的问题。2016年12月,周友华向区财政申请一事一议项目,用于金山岭村柳树塘、高金水库涵洞至寿芽冲、亭子、院子、苏家水渠维修。2016年12月9日,周友华从村账镇代管中心借款5万元,用于垫付材料款、民工工资等支出。2018年1月,工程经区财政局、区经管局验收后,拨付金山岭村一事一议资金20万元。施王方领取工程款后将之前周友华垫付的材料款、工资还给周友华,至组织调查时,周友华仍未将5万元归还村账镇代管中心,个人长期私自保管使用。2018年6月8日,周友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上岭桥镇湘江村原村支书郭九元挪用村级水利、道路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的问题。2013年至2016年郭九元任上岭桥镇湘江村村支书期间,违反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将区移民局拨付湘江村山塘改造资金9.4万元用于村里修路,将区移民局拨付湘江村码头资金4.5万元用于修建村活动室。2018年6月4日,郭九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普利桥镇力塘村村支书潘长刚违规承揽水利、道路工程项目,从中谋利的问题。潘长刚任力塘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承揽本村水库维修工程项目和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并从中谋利;侵占群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987.5元;违反群众纪律,对力塘村修建村级公路工程、高角塘水库、道元山水库、村集体退耕还林资金收入开支没向村民公开公示,侵犯群众知情权。2018年5月25日,潘长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牛角坝镇澄塘村村干部何贤柏、欧德龙、唐劲松、唐姣娥私分项目资金的问题。2014年底,时任牛角坝镇澄塘村村支书的唐劲松、村妇女主任唐姣娥、村委会主任何贤柏、村委会秘书欧德龙等人将村里用于维修公路专项资金9400元进行私分,四人每人分得2350元;2013年至2018年期间,唐劲松多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1750元、唐姣娥多领取退耕还林补贴4912.50元,2011年至2013年期间澄塘村共向挖煤老板收取公路维修费共计67000元,该笔资金一直由欧德龙保管,没有上交村账镇代管账户管理,其中46000元用于村里的日常开支。2018年9月7日,何贤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唐劲松、欧德龙、唐姣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冷水滩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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