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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发布五种传销模式防范预警提示

更新时间:2018-11-14 信息来源:红网永州


红网时刻永州11月12日讯(通讯员 黄绍辉)湖南省永州市工商局针对当前传销组织出现欺诈新花样、设置的新陷阱,郑重提醒群众要警惕以下传销模式,防范传销欺诈陷阱。

一、以“消费返利”为诱饵的传销模式

传销组织注册各类第三方平台,通过与实体商铺合作的方式,以“消费返利”、“购物还本”为幌子,承诺高额回报,开展“三角消费返利模式”活动。国家公安部、工商总局等多部委,中央电视台等权威媒体曾多次就消费返现尤其是消费全返模式进行风险提示:一方面第三方平台、商家、消费者三方欠缺协议规范,没有相对应的资金安全保障措施。另一方面,这类企业夸大或虚构盈利前景,实际通过大量后期加入者的资金来维持运转,一旦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经营,绝大多数加入者所投入资金将血本无归。

二、“纯资本运作”传销模式

不依靠任何商品和服务,其利益来源纯粹为下级缴款。参与者只要缴纳一定金额“入门费”后,就可以通过发展会员、下线缴款来提成,定额提成的多少依参加者的层级身份而定。此种模式没有固定的最高组织者,当最高组织者提成达到一定金额后,即自动“出局”,由次一级上顶替换。依其模式理论,任何一个参加者,只要努力发展下线,均可成为最高级获得巨额收益后“功成身退”,具有极大的诱惑性和欺骗性。

三、以投资原始股、基金、虚拟货币等形式的“金融类”传销模式

在全国各地设立代理商、代理人,夸大虚构公司资金和业绩,吹嘘公司即将上市,提前销售公司原始股、募集基金或赚取虚拟货币为名实施传销。其获利模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固定(静态)收益,即购买股票、基金或租用货币矿机后,在一定期限内获取连续收益,且承诺公司上市后,持有的原始股可入市交易;二是“对碰”(动态)收益,要求投资者发展下线,通过与下线投资者“对碰”,将获得固定收益以外的高额奖励,下线越多奖励越高。

四、以各类养老、扶贫、互助、慈善为名的“伪公益”传销模式

此类型传销多假借公益之名从事传销,许诺给予参与人员超高回报诱惑其投资,要求参与人员投资或购买相关产品,层级发展下线人员,并依据发展的人数和投资金额计算获得相应返利。为骗取公众信任,相关传销组织甚至假借国家领导人名义、冒充国家政策扶持、吹嘘专家学者追捧等手段,对其项目夸大招摇撞骗。

五、以“边旅游边赚钱”“旅游创业”为幌子的“旅游类”传销模式

打着“旅游直销”“旅游创业”“边旅游边赚钱”旗号,以赚取佣金、旅行积分和免除月费为诱饵,鼓动参与者发展下线、拉人入会交费的传销形式。

传销是经济邪教、社会毒瘤,害人害已,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策划传销活动,介绍、胁迫、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本人参加传销活动,以及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等条件的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群众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不轻信他人诱导,更不要眼红高额回报,摆正心态,远离传销陷阱,避免财产损失。如果发现传销活动线索,请及时向工商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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