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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获评2018年“质量之光”质量魅力城市

更新时间:2018-12-24 信息来源:永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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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周平平领奖


永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宏毅)12月23日,2018“质量之光”年度质量盛典在北京举行,活动现场揭晓了2018年度质量事件等6项入选名单,发布了由读者和网友们评选出的2018年中国经济发展的高质量“榜样”,永州市荣获2018年‘全国质量魅力城市’大奖。

2018“质量之光”年度质量记忆共分为6个项目,分别为年度质量事件、年度质量人物、质量魅力城市、年度魅力品牌、质量标杆企业。

据“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组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中国质量报刊社发起并创立的“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自2012年举办首届活动以来,始终秉承“用社会的眼光看质量”的理念,经过6届活动的积淀,已成为地方政府、企业、机构宣传质量工作,传播质量正能量,营造良好质量氛围的重要平台。多年来,“质量之光”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连续6年写入原质检总局年度工作计划,连续4年写入质量月工作方案;新华网、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每年对活动进行报道;累计参与投票人数超过600万人次,已成为我国质量领域互动性强、参与面广、社会关注度日益提高的专业活动品牌。

2018“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从9月下旬启动,历时三个月,经过征集质量记忆、公众投票、专家委员会审查等环节,定格出值得铭记的质量节点和值得肯定的质量榜样。2018年“质量之光”活动紧扣改革开放40周年的主题,在项目设置和盛典流程安排上,突出展现40年来质量发展的历程和成就。与往届相比,今年活动精简了投票项目,明确了入围条件,并对项目所对应的领域进行细化。比如:“年度质量人物”项目,既有来自一线的“工匠精神”代表,也有科研和理论研究领域的“创新引领代表”,还有企业家队伍中的“追求卓越代表”。“年度魅力品牌”项目,根据品牌的属性,细分出了“企业品牌”和“公共品牌”两个方向,并大幅提高了入围门槛。同时,今年的活动以国家产品质量信用平台为参照,进一步严把项目申报质量关。

来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地方政府、企业界、技术机构、新闻界的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颁奖盛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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