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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五条禁令” 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更新时间:2020-03-18 信息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日报3月17日讯(记者 唐善理 通讯员 凌铭 卿露)3月17日,永州市教育局发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自觉规范职业行为的“五条禁令”,明确要求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严禁违规组织有偿补课、严禁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严禁克扣挤占学生伙食、严禁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严禁歧视体罚侮辱学生。

据了解,今年该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制定出台了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方案,“五条禁令”是其中极其重要的内容。

“五条禁令”颁布后,永州市教育局将开展专项整治,把违反教师从教行为涉及“五条禁令”方面的问题,作为师德师风整治重点,与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抓,加大对师德师风案件的惩治力度。凡违反从教行为“五条禁令”的教师,有关部门将一律根据《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及时对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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