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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截留12年的道路集资款退还村民

更新时间:2020-07-09 信息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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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7月8日讯(江华融媒记者 钟芳玲 彭保华)7月2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在涛圩镇白竹塘村举行村道集资退款会,将12年前被村干部截留的村道集资款退还到113户村民手中。

2008年,涛圩镇白竹塘村5组也就是洪泥塘自然村,与临近的岭脚、罗家寨等村合伙集资修建了通往镇政府的水泥路。2019年8月,涛圩镇纪委收到洪泥塘自然村村民实名举报,当年的村道集资款收支严重不符,要求纪委调查核实并将未用完的集资款退回给村民。

调查组入户调查后发现,村民的集资标准不同,交的钱也不一样,村民都猜测自己的集资款被管钱的干部贪污了,但村组干部又说,集资款至今尚未收齐。

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李祚国介绍说,这案件确实比较复杂,它主要是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多、集资情况复杂,县纪委监委经过讨论决定提级办理,同时把情况向永州市纪委进行了汇报,永州市纪委经过研究之后,觉得这是扶贫领域的一个案件,所以他们就决定由永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包案督办。

县纪委监委建立了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快查快办机制,按照领导包片、协作区统筹、承办单位具体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由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县乡两级纪委办案人员,通过走访了解、查阅资料、找有关当事人核实等方式,对洪泥塘自然村道路集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

今年5月13日,涛圩镇党委研究决定,对负有责任的白竹塘村时任村支书莫化乐、村秘书潘明秀、三组组长莫明通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予以立案审查,分别给予了党纪处分。

在退还大会上,镇纪委如实的将截留的38449元,按照每户实际占比,退还到113户村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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