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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十个一律”严管营运车辆

更新时间:2020-07-16 信息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5日讯(记者 唐亚新 通讯员 魏鹏)“工程车、渣土车、水泥灌浆车,遵章行车,不闯禁区,不开野蛮车。交通违法不仅破财,还可能要进‘牢子’……”这是今年永州市出台营运车辆道路交通肇事“十个一律”举措以来,营运车驾驶员牢记在心的“铁律”。

今年5月25日,针对营运车辆肇事后违法犯罪成本不高、制约性不强等难题,永州市公安局出台《关于营运车辆违法肇事案件预防和处置意见》,明确了该扣车的一律扣车、该报废的一律报废、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起诉的一律起诉等“十个一律”严管举措,对包括载人客运车辆、工程运输车辆及专项作业车辆在内的所有营运车辆,从培训教育、风险排查、专项整治、违法处罚、案件办理、移送起诉等方面作出详尽要求,并规范办案程序。

记者今天从永州市公安局获悉,今年5月底至今,永州共有666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营运车辆被顶格处罚并依法强制恢复原状;现场查获的5起报废营运车辆全部收缴强制报废,并依法吊销驾驶员驾驶证;查获营运车辆现场违法行为3068起,全部依法顶格处罚;营运车辆现场交通违法数同比下降23.76%,因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诱发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41.02%;全市办理营运车辆交通肇事案件8起,刑事拘留7人,移送起诉7起。

“‘十个一律’对运输行业管理者、车辆驾驶员起到了极强的震慑作用。”永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公安交警坚持关口前移,突出重点环节,实行闭环管理,并把规范营运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作为运输行业“行业清源”重要抓手。与此同时,公安、住建、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还建立常态化联合整治机制,完善路面管控要求,从源头减少营运车辆违法行为,防范事故发生。目前,永州城市营运车辆行驶路线固定,驾驶员不良行为习惯改善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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