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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永州市实施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更新时间:2020-09-24 信息来源:红网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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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永州9月23日讯(通讯员 蒋振飞)9月23日,从永州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启动仪式暨规范乘客电梯标志标牌工作现场会议获悉,10月1日起,永州市将全面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预计2021年,全市电梯参保率将达到100%。

根据《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永州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10月1日起,学校、幼儿园、商场(含商业街)、车站、机场、医院、商住楼等单位及场所的在用电梯,凡今年以来安装改造后经监督检验合格并已办理使用登记及定期检验合格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在今年11月底前办理电梯安全责任险投保手续;其他所有安装改造后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必须办理投保手续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其他在用电梯在申请定期检验前,应先办理投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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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蒋之介绍,实施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能够充分发挥保险的事故赔偿和风险预防作用,有效提高电梯安全治理社会化、专业化水平。电梯发生事故时,可通过事先赔付形式,由保险机构在承保范围内予以快速足额补偿,有效提高事故处置能力,减轻政府救援压力。通过保险机制,保险机构与投保人构成了风险共担的关系主体,有利于强化风险管控,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事故隐患排查,降低电梯事故的发生概率。同时,能通过市场手段促进电梯使用单位有效提升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永州市市场监管局还组织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永州支公司及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电梯维保单位代表,对乘客电梯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使用标志、保险标志、电梯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相关信息公示、应急救援电话、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电梯安全常识等内容进行了整理、编制,规范乘客电梯标志标牌,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维保公司、监管部门责任,切实加强电梯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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