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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红线碰不得 新田4人受处理

更新时间:2020-11-18 信息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日报11月17日讯(记者 刘跃兵 通讯员 李钟学)今天,记者从新田县自然资源局获悉,近日,该局党组对黄某作出免去林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的组织处理,给予郑某、田某、刘某诫勉谈话问责处理。黄某悔恨地说,原以为朋友相请,没什么大不了的,但纪律红线一定不能碰。

今年10月,省委第三巡视组在新田巡视期间,有群众举报该县自然资源局林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黄某等4人,工作时间接受他人邀请,到游泳馆游泳,还与游泳馆管理人员黄某发生肌体冲突。

新田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接到巡视组交办件,立即展开调查。经查,今年8月28日,黄某、郑某、田某、刘某4人,在该县龙泉镇某村开展森林火灾勘察工作。中午,在黄某朋友李某家就餐。经不住李某再三劝酒,黄某喝了一些家酿酒。下午3时,李某邀请黄某等到游泳馆游泳,黄某见是朋友相请,答应前往,其他3人碍于情面,也未提醒。黄某在游泳馆游泳时,因语言不当与游泳馆管理人员黄某发生肌体冲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此,新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根据纪检监察组调查报告意见建议,作出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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