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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观察]P2P须回归信息中介本源

更新时间:2018-07-17 信息来源:新金融观察报


  每一个倒下的P2P平台,背后都是无数投资人的血泪。这波发源于杭州的P2P平台兑付危机正在向整个行业蔓延。自从2016年多部门联合整顿以来,P2P正在面临诞生以来的最大信任危机。有的业内人士认为,“这次引发的投资者恐慌要远远大于e租宝事件。”

  如今平台一有点什么风吹草动,就会让原本信心较为脆弱的投资人陷入恐慌的境地,出现挤兑甚至是“踩踏伤亡”的事件,甚至出现了一些“乌龙逾期”事件。比如,今金贷一借款标的的借款人在6月30日还款到期,虽然按时还款,但是恰逢周末银行无法处理对公业务,导致未及时回款到出借人账户,由此造成了投资人的恐慌。

  在草木皆兵的背景下,为了增强投资人的信心,近日50家网贷平台CEO齐发声,发出了“拒绝被灼伤,代言正能量”的呼喊。在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看来,这次风波对于互金平台来说,也并不全是坏事。其实是检验平台投资的一个很好的机会,也会使得行业资金向头部和优秀平台集中。当然,也有一些人士指出,这次出事的平台不完全都是虚假诈骗的平台,也有一些是存管信息完备、经营比较规范的,爆雷更多的是投资者被恐慌情绪支配下所产生的非理性羊群效应所致。

  比如,对于此轮平台接连爆雷背后的原因,短融网CEO王坤认为,一些平台的流动性问题大都是由于平台资金和项目的期限错配引起的,如果平台错配较多就需要大量的准备金来随时应付客户的提现,但是很多平台并没有足够的准备,如果资金面发生一些变化,兑付就肯定会吃紧。少数平台的问题引起了投资人的连锁反应,更多的平台就会受影响。实际上大多数出现问题的平台的资产真实性和资产质量没有问题,跑路的是极少数,只是抗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弱了一点。

  根据2016年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但是事实确实如此吗?在大多数的P2P平台中,都会设置风险备付金。P2P平台在平台借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放入专用账户,当借款逾期或违约时,平台按照条款用这笔资金偿付投资人。

  这听起来似乎很熟悉,是的,它有些类似于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后者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但问题是,P2P并非是金融机构,没有提供风险备付金的硬性要求。但显然在实际操作中成了行业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因为,相比提高信用门槛和提供资产抵押这些手段,通过设置风险准备金来吸引投资者,对于平台来说更简单粗暴,效果也更好。

  在草根中生长起来的互联网金融,原本信任就像高原上的氧气一样稀缺,它们没有银行等正规金融持牌机构背后的隐性政府信用担保,以及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但是又面临着低门槛准入带来的残酷竞争。尤其是当市场上的投资者还不够成熟,不具备独立识别风险能力的背景下,P2P平台提供的风险备付金,客观上使其承担了刚性兑付的责任,这样让它成为不被法律认可的实质上金融机构。

  在这样的前提下,投资者以为向平台出借的钱跟银行存款一样免于损失。但关键是,投资者很难理解风险准备金的真实定位;平台很难做到监管层“清晰、公正、无误导”的要求。于是在金融行业常见的挤兑时刻正在一个个互金平台上演。一个项目的违约,会被演绎成为整个互金平台的信用危机,引发大量投资者的挤兑,然后一场信用危机成为实实在在的流动性危机,平台顷刻之间倒塌。但事实上,平台只是信息中介,没有担保兑付的义务,而投资人在借贷合同到期前就要求偿付也并不符合法律要求。

  因此,早在2016年,P2P的鼻祖Zopa就曾经宣布,2017年将启动终止风险准备金机制。他们新开的账户类型将不再享受风险准备金赔偿,但将为投资者提供3.9%的收益,高出以往2个点。

  因此,如果能够彻底终结刚性兑付,那么当前的这场P2P信任危机才有可能得到解决。如果仅仅是优胜劣汰,而不解决刚兑困境,那么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集中于少数大平台,再遇到危机时发生挤兑的后果恐怕更难以控制。

  如果终结了P2P的风险备付金制度,也意味着结束了刚性兑付。投资者将会真正做到风险自担。但是问题在于,如果缺乏平台的背书,那么投资者该如何信任那些素未谋面的借款人呢?信息透明才是增加互信的最可靠途径,P2P要回归到本质—信息中介。

  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中规定,需要披露的关于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借款人基本信息、项目信息、项目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已撮合未到期项目有关信息等。同时,要求借款人配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出借人对项目有关信息进行调查核实,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有效。而且指引没有规定,但不披露相关信息可能导致借款人、出借人产生错误判断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将相关信息予以及时披露。

  事实上,这对于平台来说是一个并不容易的任务。“到底哪些是虽然未披露但是可能导致出借人产生错误判断的”信息?官方没有更进一步的解释,如果将来出现兑付危机,那么该如何界定平台、借款人在信息披露上的责任?而面对庞大的借款人群体,平台又如何能保证借款人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呢?恐怕这才是P2P平台和监管机构真正需要考虑的问题。当然,P2P回归信息中介后,投资者也该成长起来了,天下没有高收益、零风险的投资,自己的决定最终还要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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