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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 请您收藏

更新时间:2018-07-11 信息来源:红网永州


 永州市目前已建立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出台了从学前教育到高校教育的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那么,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具体有哪些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学前教育阶段】

  政策名称: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

  1.政策标准:对符合入园年龄、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入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予以每生每学年1000元资助。

  2.享受对象: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入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贫困县按不低于在园幼儿总数的15%比例评定,非贫困县区按不低于在园幼儿总数的7.5%比例评定;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含残疾幼儿、农村低保家庭幼儿、农村特困供养幼儿,下同)全覆盖。

  3.办理流程:

  (1)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根据学生注册信息确定各幼儿园在园幼儿数;

  (2)根据上级下达的应资助名额数,按照各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按比例将资助名额分配至各幼儿园;

  (3)各幼儿园按照教育局下发的资助工作通知要求,规范工作流程,经过幼儿家长申请,幼儿园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摸底调查、民主评议后,确定受助幼儿名单,并在园内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优先考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城镇低保家庭幼儿。

  (4)教育局审核汇总各幼儿园上报的资助名单,报请县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打卡发放。

  4.办理单位:各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义务教育阶段】

  政策名称:“两免一补”

  (一)“两免”

  1.政策标准:免收学费、免收教科书费。

  2.享受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3.办理流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学学生报到时,直接免收学费和教科书费。

  4.办理单位:各县区教育局计财股、基教股。

  (二)“一补”

  1.政策标准:对在学校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按每人每学年1000元、初中按每人每学年1250元给予生活补助。

  2.享受对象:在学校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县按在校寄宿生总数的40%比例评定,非贫困县按在校寄宿生总数的28%比例评定;对在学校寄宿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3.办理流程:

  (1)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根据学生寄宿情况确定各学校在校寄宿学生数;

  (2)按照各学校寄宿学生总数,按比例确定各学校应享受补助的人数;

  (3)各学校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工作通知要求,规范工作流程,经过学生申请,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摸底调查、民主评议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优先考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含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等贫困生;

  (4)教育局审核汇总各学校上报的资助名单,报请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汇入指定的农补卡。

  4.办理单位:各县区教育局计财股或学生资助中心。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政策标准: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生每学年助学金2000元。按贫困程度分档次发放,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3000元/学年最高档次发放。

  2.享受对象:具有正式高中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贫困县区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总数的30%比例评定,非贫困县区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总数的15%比例评定。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3.办理流程:

  (1)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根据学生注册信息确定高中学校在校学生数;

  (2)根据上级下达的应资助名额数,按照高中各学校注册学生数,按比例将资助名额分配到各学校;

  (3)各学校按照教育局下发的资助工作通知要求,规范工作流程,经过学生申请,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摸底调查、民主评议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优先考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等贫困生;

  (4)教育局审核汇总各学校上报的资助名单,报请当地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打卡发放。

  4.办理单位: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

  1.政策标准:省示范性高中(含特色教育学校)每生每学期1000元,其他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

  2.享受对象:就读永州市普通高中学校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3.办理流程:

  (1)学校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学生信息进行采集。春季学期开学时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异动学生信息进行采集;

  (2)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汇总后分别报当地扶贫办、民政局、残联等部门审核;

  (3)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核合格后确定的学生名单及人数报当地财政部门,由当地财政部门将免除学费的补助经费拨付到学校。

  4.办理单位: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中职教育阶段】

  (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

  1.政策标准:公办中职学校免收学费(民办中职学校按物价部门所备案的标准收费,且要减去国家政策规定的免收部分)。

  2.享受对象:永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学校在学生开学报到时,直接对所有学生免收学费。目前标准是每生每学年2400元。国家再按核定的学生数将免学费资金补给中职学校。

  3.办理流程:学校在学生开学报到时,直接对所有学生免收学费。

  4.办理单位: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1.政策标准:每生每学年2000元。

  2.享受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和集中连片区全部学生,非涉农专业按在校学生总数的15%比例评定。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3.办理流程:

  (1)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根据学生注册信息确定在校学生数。

  (2)学校按照市、县区教育局下发的资助工作通知要求,规范工作流程,经过学生申请,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摸底调查、民主评议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优先考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等贫困生。

  (3)教育局审核汇总学校上报的资助名单,报请当地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打卡发放。

  4.承办单位: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三)雨露计划

  1.享受对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籍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

  2.政策标准:在国家助学金基础上叠加给予3000元/年补助,通过“一卡通”发放至学生家庭。

  3.办理程序:该计划由扶贫部门组织实施。学生登录雨露计划网(网址:www.yulujihua.com)实名注册提交申请,或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信息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审核学生信息。扶贫部门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后,通过一卡通发放。

  【高等教育阶段】

  (一)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路费补助

  1.政策标准:录取为省内院校的新生500元/人,录取为省外院校的新生1000元/人。

  2.享受对象:高中毕业于永州市、当年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大学新生(2018年省里将此项资助名额倾斜于永州市江永、江华、宁远、双牌、新田等5个贫困县,其它县区暂无)。

  3.办理流程:

  (1)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表,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学校提交学生申请表、汇总表等初审材料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复核;

  (3)经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本县区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区教育局在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将资助款发放到每位受助的学生手中。市直高中学校受助学生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直接拨给学校,再发放到学生手中。

  4.办理单位: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政策标准:对当年考取全日制大专以上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且符合申请政府资助金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提供不超过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就读大学期间免收贷款利息。

  2.享受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办理流程:(1)网上申请;(2)填写《申请表》;(3)持《申请表》到居委会(街道办或行政村)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出具认定意见加盖公章;(4)贷款学生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5)资料审查通过后,资助中心组织签订电子版《借款合同》,打印《借款合同》;(6)高校录入电子回执;(7)贷款发放与支付;(8)毕业后偿还贷款。

  4.办理单位:各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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