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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变10万 男子买假币“发财”反被骗

更新时间:2018-07-11 信息来源:永州新闻网


  红网时刻永州7月10日讯(通讯员 彭蓓蓓)近日,冷水滩法院审结一起诈骗罪案件,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1月,张某在冷水滩区零陵中路某购物中心附近的手机店认识了屈某,张某告诉屈某自己的一个朋友是做假币生意的,来钱快。屈某就问张某身上有没有假币拿去试用一下,张某就拿出两张100元的人民币给屈某,谎称“这是高仿钞,你可以拿去试用。”屈某试用后没被识破,就想买些假币发财,打电话叫张某帮自己购买10万元的假币,双方商定购买10万元假币的价格为3万元。张某得款后用于赌博等,之后躲避屈某。张某被抓获归案后,检举蒋某、蒋某马涉嫌诈骗,后蒋某、蒋某马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另查明,张某曾因犯诈骗罪于2013年4月17日被冷水滩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法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张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张某到案后检举他人犯罪行为,具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张某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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