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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工商企业转型投资林业建设的实施意见

更新时间:2017-12-27 信息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YZCR-2016-00023 

永政发〔2016〕26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工商企业转型投资林业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和中央、省驻永各单位: 

我市是全省四大重点林区之一,森林资源丰富,林业资源开发潜力巨大,工商企业转型投资林业建设具有广阔的前景和良好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为引导和支持工商企业转型投资林业建设,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商企业转型投资林业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4〕35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重点 

坚持以可持续发展、生态优先、市场导向为原则,创特色、出精品、凸优势,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尤其是矿山和房地产企业投资发展以下林业重点领域: 

(一)以"三个百亿"产业为重点的林产加工业 

加大油茶、楠竹、家具"三个百亿"产业开发。1.以发展油茶高产原料基地为基础,在零祁盆地、宁道永盆地等主产区建设50万亩高产油茶基地,鼓励支持对油茶及其副产品的研发和精深加工,形成油茶加工完整的产业链。2.以新田、零陵、江华、双牌、冷水滩等家具产业园和林产工业园为载体,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沿海家具产业加快内移、跨国公司抓紧在内地设立生产基地和加工厂的有利时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速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对接东盟经济圈,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降低民营经济的准入门槛,通过产业集聚、培植家具产业群形成产业规模,淘汰高耗能、重污染、低效率的落后工艺和产能,逐步形成研发、生产、中介、配套、物流和展示等较为齐全的产业链条,把家具产业打造成品质活力永州的新兴绿色产业。3.利用全市丰富的竹资源,以东安竹产业园为中心,通过招商引资,大力发展高端竹制品,形成以东安竹产业园为重点的竹家具、竹建材、竹日用品、竹工艺品等系列产品,并形成以零陵、东安、双牌、蓝山为重点的竹原料生产基地和半成品加工基地。 

(二)以原料林为重点的基地产业建设。鼓励投入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用材林、竹林、经济林、木本油料林、珍贵树种用材林、生物质能源林、药材林、花卉苗木等基地建设,积极参与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设一批有规模、上档次、效益好的资源培育企业。 

(三)以种、养为重点的林下经济产业。大力发展林药、林草、林粮、林菌、林菜等林下种植业和林畜、林禽等林下养殖业,加快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研究和推广利用,形成试点一批、成功一批、推广一批,切实提高林农收入和林地效益,造就一批百花齐放的具有永州特色的林下经济产业。 

(四)以生态休闲为重点的森林旅游业。稳步推进以国家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以及国有林场为重点的森林生态旅游;大力加强以自然生态、花卉苗木、森林人家为主的生态休闲旅游,建设一批生态景观、人文景观和其它景观相融合的特色生态旅游景点,融入环桂林旅游经济圈。 

(五)以林化、林药、林果为重点的林副产品业。加快建设山苍子、松脂、油桐等精深加工林化产业,建设一批企业连基地,基地连农户的新型企业;全力推进中药材种植和提取物加工增值的林药产业,结合林下经济,发展一批林药种植示范基地,确保药材稳定供应;壮大优质水果、干果等林果产业,鼓励在适应种植水果、干果的林地上种植优质水果、干果等经济林果,研发新产品,拓展新市场,培育林果的小巨人企业。 

二、政策措施 

(一)建立服务平台。一是创建中小企业良好的融资平台,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发挥信贷投入主渠道作用;大力推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加快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步伐;着力构建小企业融资激励机制,壮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二是建立和完善林地流转平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依法取得的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承包、抵押、担保,可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资本或条件。 

(二)大力招商引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招商引资上,多渠道全方位引进工商企业投资林业开发,全面提升林业产业的质量和水平,更好的实现与市场融合。凡是进创新园区和符合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林业建设企业一律享受《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十项措施》(永政发〔2012〕10号)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4〕60号)相关优惠政策,在用地、厂房建设等方面给予保证和优先。 

(三)创新政策支持。一是拓宽投资渠道。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社会化项目建设,平等获得国家林业政策扶持和资源合理开发权利。鼓励投资退耕还林工程、长江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油茶示范林建设、花卉苗木基地建设、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林下经济等基本林业建设项目。二是加大对林业企业财政支持和贴息力度。投资林业建设项目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财政科技推广项目、造林补助、森林抚育补贴、农业综合开发、楠竹产业发展等专项建设资金及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等财政资金扶持,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企业创办基地的,还可落实原料林基地建设、资源综合利用认证、退税和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等优惠政策。三是加大政策优惠力度。鼓励企业通过精深加工,促进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木竹产品就地加工率和产品附加值。除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外,对收购的"三剩物"、废旧木竹原材料、次小薪材等及其生产的制品,市内木材检查站、巡查大队和执法机构等林政管理部门实行"三不"政策,即:不检查,不执法,不处罚,畅通绿色通道。对工商企业投资培育的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等林木资源,林业主管部门优先保障采伐指标的供应。四是对工商企业营造的各类林木,引导和鼓励参与森林保险,各保险机构要大力支持企业参保,提供优质服务。各级财政应对纳入中央和省级森林保险补贴范畴内的林木给予保费补贴配套支持。 

(四)优化发展环境。一是精简优化办事程序,规范项目审批行为,为林业建设投资主体提供公平、全面、及时、便捷的服务。二是对重大项目建设实行封闭式管理,实行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套班子的管理方式。除法律法规有强制性规定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企业生产停工、项目停建,不得随意检查。三是严厉查处和打击影响项目建设、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确保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有序推进。 

三、加强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把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尤其是矿山和房地产企业转型投资林业建设作为转变方式调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使社会投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绿色永州建设的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做好规划布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引导,强化服务职能,增强调控手段,因地制宜制定林业建设发展规划,履行林业职能部门的"规划布局、宏观调控、行业指导与服务"的职责。县区要强化社会化服务职能,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加强林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增强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加快园区建设。以林业产业园区建设为主要突破口和重要载体,辅以政策导向,引导工商企业投资入园,进一步推动林业产业集群建设,不断推进产业合理布局和产业结构优化。 

(四)强化技术支撑。一是从相对比较发达的地区引进成熟的人才与技术,特别是一些新建的林业产业企业,要加大力度到沿海发达地区等地引进应用型人才和实用技术,使生产直接与市场接轨。二是鼓励在外人才返乡创办企业,尤其是在林业企业工作并掌握熟练技术、积累了一定资本的人回乡创业。三是县区政府出台鼓励在外务工返乡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并在资金、服务、管理上提供各种可能的支持和帮助。四是加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形成产学研发展模式。 

(五)严格行业自律。投资林业建设的工商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树立诚信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快转型升级,履行社会责任。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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