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4-03 信息来源:红网
2026年第68期(总第497期)

维权无忧,天天在线!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开展“天天3·15 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屈芳律师〔上海市海华永泰(长沙)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本期聚焦
永州网友“仙子脚人”留言:我在道县仙子脚镇租房陪读,2月实际用水仅2吨,却被收费12元。水厂称不足6吨一律按6吨12元收费,超出部分每吨2元,但之前寒暑假用水1吨同样收12元,与其理论无果。这种收费是否属于乱收费?恳请相关部门查处。

专业解答
屈芳律师〔上海市海华永泰(长沙)律师事务所〕
一、法律定性
《湖南省农村集中供水价格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可实行“包干水费+超量收费”。包干水量以满足基本生活为标准,由当地发改、水利部门核定,水厂无权擅自设定。因此,上述情况可能属于违规、不合理收费,水厂做法缺少关键合规要件,对你构成不公平。
6吨/月包干水量远超湖南省农村普遍标准(多地为3~5吨/月)。你租房陪读、家庭人口少、用水量低,6吨/月明显超出基本生活需求。水厂必须出示道县发改局、水利局联合审批文件(明确6吨包干水量、2元/吨单价),并将收费标准、包干水量、投诉电话在水厂、村口、缴费点等醒目位置公示。无审批、无公示,均属于擅自定价、违规收费。
因此,若水厂具备政府审批、规范公示且包干水量合理,则可按6吨/月收费。若水厂无审批、无公示或包干水量过高,均属于不合理收费,你有权拒付多收部分、要求按实际用水量计费、退还多缴费用。
二、维权方法
1.向道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诉水厂未按规定审批,擅自设定6吨包干水量,收费不合理。
2.向道县水利局、仙子脚镇水利站投诉水厂违反农村供水价格管理规定,未按要求公示,收费不公平。
3.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要求查处擅自定价、不合理收费行为,责令整改。
